潍坊学院第十八届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竞赛时间、地点:
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在潍坊学院排球场举行。
参赛单位: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体育学院专业组以年级为单位,教工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参赛办法:
1、各代表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学生队员12人;教工队员8人。
2、运动员资格:参赛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和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且身体健康者。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3、教工组(气排球比赛)场上队员不限男女。
4、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如在本次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或者其他健康事故,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5、对在报名和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及所在代表队已有的比赛成绩。
6、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交验学生证。
7、运动员至少备有一套统一式样和颜色的比赛服。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上衣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不符合者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8、运动员比赛号码1-20号。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组
1、按照潍坊学院第十七届排球赛成绩前八名的队分在A、B、C、D个组,其他队伍根据报名顺序进行分组。
2、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赛制编排。
3、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两名交叉进行比赛。
序号
比赛队
备注
1
A1——D2
2
B1——C2
3
C1——B2
4
D1——A2
5
A1D2胜——B1C2胜
6
C1B2胜——D1A2胜
7
A1D2负——B1C2负
8
C1B2负——D1A2负
9
5胜——6胜
1、2名
10
5负——6负
3、4名
11
7胜——8胜
5、6名
12
7负——8负
7、8名
(三)计分和排名办法
1、学生男子组、女子组第一阶段采用3局2胜制,第二阶段采用5局3胜制。胜场2:0(3:0、3:1)得3分,2:1(3:2)得2分,负场0:2(0:3)得0分,1:2(2:3)得1分。
2、专业组采用5局3胜制。胜场3:0、3:1得3分,3:2得2分,负场0:3得0分,2:3得1分。
3、教工组采用3局2胜制,胜场2:0得3分,2:1得2分,负场0:2得0分,1:2得1分。第1、2局先得21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为胜一局,当比分20:20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2:20、23:21、……)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16:14、17:15、……)为胜一局。决胜局8分时双方队员交换场地进行比赛,比赛按照交换时的阵容继续进行。
4、当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仍相等时,队伍排名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靠前;若C值仍然相等,则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靠前。
5、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6、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四)比赛网高:学生男子组2.43米、学生女子组2.24米、教工组1.80米。
(五)学生组比赛使用青岛世达牌排球。
(六)如遇假期、恶劣天气等原因,比赛时间顺延。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学生普通组、教工组别分别奖励前八名。
2、专业组奖励第一名。
3、体育学院教工组参赛不参加最终名次排名。
六、报名方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