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字〔〕10号
关于举办西湖管理区
秋季职工排球、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为了丰富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健身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爱区敬业、增强职工团结协作精神,全面建设“新人、新风、新西湖”,着力打造“区域中心、农业公园”。经工会研究,报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在9月中下旬举办全区排球、乒乓球两项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办单位为区委、区管委,由区工会具体承办,比赛地点:区工会。
二、比赛均由各战线、各单位集体组织报名。
三、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比赛具体时间及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项比赛将设置一定数额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3、西湖管理区年参赛报名表
西湖管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年8月1日
附件1
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地点
西湖工会灯光球场
二、比赛日期
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期另行通知)
三、参赛队伍和队员资格
1.比赛项目:男、女排球赛。
2.参赛队伍:全区各战线、乡镇、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都可联合或单独组队参赛。
3.队员参赛资格。
①全区各战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驻区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含三个月)工作人员;②户口为西湖籍的农工和个体工商户(学生不参与)。③所有参赛队员只许参加一个代表队比赛。④排球协会不能单独组队参赛,其他参赛队中聘请排球协会会员不得超过三名,(单位在岗工作人员除外)。
四、报名方法及比赛规则
1.各单位自由组成参赛队,每个参赛队报领队1名(可兼队员)、教练1名(可兼队员),队员不得少于8人,不得多于12人。
2.报名地点:区工会。
3.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
4.队员名单按报名截止时间,上报后不得更改。报名时需提交队员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农工凭个人户籍本)。
五、比赛方法
1.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的《排球竞赛规则》(-)(技术暂停和自由人规则不采用),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2、比赛采用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每局先得两分的队为胜方。
3.若参赛队伍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时,向比赛仲裁委员会当场申诉或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每队队员的服装必须统一且号码清晰明确,否则不得上场比赛。队员不得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如手表、珠宝饰品、发卡等。
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
六、积分方法
每局比赛结果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之间积分相等,名次排列方法按排球竞赛规则执行。
七、奖励设置
比赛分设男、女队前一、二、三名,取得名次的代表队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
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
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西湖管理区工会活动室
三、比赛项目:
设男单、女单两项。
四、参赛队员资格:
全区各战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驻区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含三个月)工作人员;户口为西湖籍的农工和个体工商户(学生不参与)。报名时凭个人户籍本或近三个月的工资表。
五、比赛办法:
1.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胜制,11:11平后先得2分者为胜者。
2.比赛采取淘汰制,直到决出名次。
3.比赛时队员须提前30分钟到场,延迟15分钟者视为弃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商议决定。
七、奖励设置
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设定,取得名次的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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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讯由西湖广播电视中心提供
主编:王成英 责编:黄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