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3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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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

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

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

和申诉。联系电话-。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

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

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

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

核。

4、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

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三、复试工作安排

年体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推免人数

体育人文社会学

3

1

体育教育训练学

3

1

体育教学

27

运动训练

25

(一)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年4月6、7日

复试地点: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一天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严防复试“替考”,同时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

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务必提交学历证书认证

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

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

证)。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

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核对照

片、证件号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

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

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

历认证报告(6)初试准考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

取。

(三)复试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

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实

践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

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分专业方向考核,考试时间为60分

钟。

(2)外语水平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每名考生的测

2/7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分钟。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采取英文自我介

绍和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测试。

(3)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

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

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

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

(4)专业技能考核: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

社会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考生当场抽题面试的形式进

行,每位考生抽取1道题,规定10分钟以内完成;体育教育训练学

专业采取运动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考生任选一项学校体育开展较为

普及的体育项目进行展示(包括田径、武术、体操、足球、篮球、排

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展示时间为3分钟。考生

需自备运动鞋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考生需自备球拍和球;

测试前考生应进行充分的热身,避免受伤。

2.体育硕士(专硕)研究生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分专业方向考核。考试时间为60分

钟。

(2)外语水平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每名考生的测

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分钟。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采取英文自我介

绍和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测试。

(3)综合面试: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

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

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

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

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

(4)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展示运动技能的形

式进行,考生任选一项学校体育开展较为普及的体育项目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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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田径、武术、体操、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

球、跆拳道等),展示时间为3分钟。考生需自备运动鞋服,专项为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的考生需自备球拍和球。测试前考生应进

行充分的热身,避免受伤。

3.复试各项内容分值标准及时间

复试成绩满分分。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分值及时间

学术型硕士

复试项目

计分标准(分)

时间(分钟)

体育人文社会学

专业课笔试

40

60

外语水平测试

20

3

综合面试

20

8

专业技能

20

10

体育教育训练学

专业课笔试

40

60

外语水平测试

20

3

综合面试

20

8

专业技能

20

3

体育硕士(专硕)研究生复试内容分值及时间

体育硕士

复试项目

计分标准(分)

时间(分钟)

体育教学

专业课笔试

40

60

外语水平测试

20

3

综合面试

20

8

专业技能

20

3

运动训练

专业课笔试

40

60

外语水平测试

20

3

综合面试

20

8

专业技能

20

3

5/7

(四)复试工作流程

年4月6、7日进行复试,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6日14: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

体育馆新闻厅

4月7日08:30—09:30

学术型硕士专业课笔试

体育馆A、B

4月7日08:30—09:30

体育硕士专业课笔试

体育馆A、B

4月7日09:40—12:00

专业技能考核

各运动项目场地

4月7日14:00—17:00

外语口语听力

体育馆会议室、A

4月7日14:00—17:00

综合面试

体育馆会议室、A

四、调剂复试

(一)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各专业(类别)的报考

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二)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

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本学院不接受专硕调剂到学硕。

(四)调剂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

为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

(五)考生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

行。

(六)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4月13日,具体日期以学院通

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

试成绩×40%)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

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

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

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

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

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

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

(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监督

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

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

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总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网站自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

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

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统一按照学校相关工作方案执行。

6/7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

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八、关于收费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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