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桂林旅游第六届“三山杯”全国气排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桂林康乐气排球俱乐部健康会
二、承办单位
桂林康乐气排球俱乐部健康会深圳轻气排球俱乐部
香港轻气排球总会福建三爱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举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03月29日至04月02日
2、地点:桂林市(场馆另行通知)
四、参加办法
1、竞赛组别
比赛设中壮年男子组、中壮年女子组
2、参赛队伍
男女队各限报12支队伍,报满为止。
五、邀请范围
全国各地排球人,市体协会、老年体协、气排球俱乐部、气排球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
六、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队员10人(运动员可兼领队和教练员)。
2、年龄规定:男子组(50-69岁)女子组(45-66岁)
年龄有明显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比赛。
3、每个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球队参赛。
4、出场队员服装的颜色,款式必须一致,上衣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号码应在1-10号范围内)。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记,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6、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病者不得参加。
7、各队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时间含往返途中),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并执行特殊规定:
①各组别比赛均采用五人制。
②球网高度:壮年男子组为2.0米;女子组为1.9米。
③触网犯规:比赛过程中除“被动触网”外,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
④计分办法按每球得分制,每局为21分。当比分为20:20时,领先2分的队即获胜该局。决胜局为15分,当比分为14:14时,领先2分的队即获得该场比赛的胜利。
2、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相遇,决出最后名次。
3、循环赛名次: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积分相等,采取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遇C值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遇Z值仍相等,抽签决定。
4、比赛用球:“三山牌”SAS气排球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各组别奖励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证书。根据报名情况会做适当的调整!
九、仲裁与裁判
仲裁委员成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依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经费
1、5日游(元/人)6日游(元/人)
欢迎索取行程,参赛队员每人获赠一个三山SAS球
2、各队报名时需缴参赛报名确认费元,收到报名费后视为正式报名,余额现地付清!在参赛报到时以汇款凭据退回报名费,如不按时参赛则不退报名费。汇款账号:开户行:桂林银行
账号:
户名:廖泽民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参赛单位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于年3月5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年桂林气排球邀请赛组委会”。
联系人:廖老师手机李老师
电子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