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发布南京师范大学年高水平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为田径、女子排球(不含沙滩排球)、男子足球(不含五人制足球)。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南京师范大学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中,田径项目不超过34人,排球项目不超过6人,足球项目不超过6人。具体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报名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

具体如下:

项目

性别

项目类别

招生计划

田径

男、女

短跨类,跳跃类,中长跑类,投掷类,全能

0-34

排球

女子

主攻,副攻,接应

0-6

足球

男子

守门员、前锋、前卫、后卫

0-6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田径项目运动小项也须严格对应);

3.报考排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排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凡参加过以下比赛的学生不得报名: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1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20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沙滩排球系列比赛。其中,以就读中学为全称队名的参赛者不受此限。

4.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从年1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5.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从年1月1日算起)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守门员考生身高不低于CM(身高以报到时测量为准)。

6.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

排球专项:即日起至年1月8日17:00

足球专项:即日起至年1月20日17:00

田径项目:即日起至年2月28日17: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qiancity2012.com/gaishu/gaishu/202103/90090.html


当前时间: